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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科管院永續發展與環境管理學分學程

宗旨

氣候變遷之下的永續發展與環境問題是人類社會所面臨之刻不容緩的議題,環境管理是指人類社會面對生態環境之間相互作用的影響評估管理。唯有永續的環境管理才能達到環境生態、及人類文明與社會經濟之永續發展。環境的永續發展需要跨領域的整合,而產業界與政府相關部門對於永續發展及環境管理領域人才需求漸增,特規劃永續發展與環境管理學分學程(以下簡稱本學程),提供學生自由選修,藉以培育維繫永續發展之環境管理人才,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並有助國家朝向永續發展邁進。

修課規定

本學程之學分規定,以竹師教育學院學士班乙組、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化學工程學系、工程與系統科學系、數理教育研究所、經濟學系、清華學院、及科技法律研究所在此學程中所列課程為主,滿足下列修課規定即授予學程證明。

  1. 修習學分需達15學分(含)以上。
  2. 至少9學分不屬於學生系必修或必選修、輔系及其他學程應修科目。(意即至少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必修及專業選修科目、雙學位、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之科目。故學程課程中最多只有六學分可同時抵通識課學分)

資料參考:https://www.tm.nthu.edu.tw/University/永續發展與環境管理學分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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